建设工程备案建材检测情况公示方案

一、目的:为更好落实《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深化建材备案放管服改革工作的通知》(沪建建材〔2021〕318号),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以下简称市住建委)将公开本市备案建材检测情况,加强本市建设工程材料使用的监督管理,提升本市建设工程材料质量水平。

二、公示范围:针对《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深化建材备案放管服改革工作的通知》(沪建建材〔2021〕318号)中的备案建材,本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开展的验收平行检测和市区两级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开展的监督检测。

三、公示时间:每半年公示一次,公示日期为每年7月15日、1月15日,如遇节假日公示日期顺延。

四、数据来源:以“上海市建设工程检测信息管理系统”的检测数据为依据,由上海市建设工程检测行业协会统计检测情况,并将统计结果提供给市住建委,由市住建委进行公示。

五、公示内容:

验收平行检测情况:不合格率排名前3%的供应企业及其检测量、不合格量、不合格率,如排名相同公示不合格量多者;不合格量最高的供应企业及其不合格量,如同时位居不合格量最高的企业,公示检测量少者。

监督检测情况:不合格的供应企业及其不合格量。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