涂企注意了!江苏各市陆续开展VOCs专项执法检查

近日,记者了解到,江苏各地陆续部署启动VOCs专项执法等大气污染防治系列专项行动……

连云港

从连云港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获悉,连云港市正式制定了《连云港市2019年夏秋季VOCs强化管控方案》(下简称《方案》)。《方案》表明,连云港市将以重点区域、重点行业VOCs污染控制为着力点,在8至9月实施VOCs强制减排。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表示,连云港市将通过大力削减VOCs排放量,降低臭氧峰值,减少臭氧轻度污染频次,避免出现臭氧中重度污染,力争实现臭氧污染天数同比削减。

《方案》指出,今年8至9月,各县区强化涉VOCs排放企业现场督查,凡发现存在问题的排污单位,应实施停产治理。石油化工、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医药制造、化学纤维、焦化企业停产企业应确保安全。

根据相关规定,连云港市对使用的原辅材料VOCs含量(质量比)低于10%的工序、采用原辅料符合国家有关低VOCs含量产品的工序;经当地生态环境局评估认定,VOCs收集效率与处理效率达到“双90%”的企业;涉及重大民生保障的企事业单位。鼓励其结合实际,自主采取减排措施。豁免企业应作为督查重点对象,凡发现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取消豁免资格。

查园区LDAR信息管理平台、集中喷涂、溶剂集中回收、活性炭集中再生等运行管理情况;检查园区环境空气质量VOCs监测工作开展情况,石化、化工类工业园区监测预警监控体系建设运行情况。

全市生态环境部门加强与相关部门、行业协会等协调,形成VOCs执法监管工作合力。对已核发排污许可的涉VOCs行业,强化排污许可执法监管,确保排污单位落实持证排污、按证排污。2019年年底前将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VOCs排放重点源,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主要排污口安装自动监控设施,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充分发挥网格化环境监管作用,防止已整改问题死灰复燃。

宿迁

从宿迁市污防指办获悉,宿迁已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部署启动VOCs专项执法等大气污染防治系列专项行动。

8-9月份,聚力夏季臭氧污染防治攻坚,突出加强VOCs管控和治理,扭转优良天数比率“不升反降”的不利局面;10-12月份,重点开展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突出加强PM2.5控制,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确保年度PM2.5和优良天数比率“双达标”。

(一)开展VOCs专项执法:8-9月份,针对化工、工业涂装、医药、家具、包装印刷、油品储运等重点行业持续开展VOCs专项执法行动,检查VOCs处理设施运行、厂区无组织排放及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源头替代情况。同时结合全省化工行业综合整治,对低端落后、VOCs排放高、治理无望的企业,一律关停取缔。

(二)开展VOCs强制减排:对VOCs排放量大、治理效率差、臭氧贡献高的部分企业实行强制减排和应急管控。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不达标的地区,8-9月,实施大气污染物强制减排;臭氧浓度上升幅度大的地区,建议减排比例不低于50%;空气质量“双达标”地区可免于强制减排。

针对臭氧污染天气实施应急管控,省驻宿监测中心预测未来24小时臭氧8小时滑动平均浓度达148微克/立方米(臭氧污染分指数达90)时,发布异常情况预警信息,按差别化管控措施提要求,启动应急管控,落实管控措施,实施污染“缩时削峰”。

(三)开展重点区域系统排查诊治:8月6日起,运用VOCs走航等科技手段,对市区重点区域进行不少于2个月的巡检,系统排查存在问题,开展臭氧源解析,确定VOCs控制的重点行业、重点污染物和重点源,建立“排查、会诊、整改”一体化的工作体系,强化责任落实,实施精准精细治理。各县均要开展此项工作。

(四)开展船舶和港口大气污染问题集中整治:深入开展“江河碧空”蓝天保卫四号行动,以京杭大运河等主要通航河道为重点,开展船舶和港口大气污染问题集中整治,严厉打击销售、使用低劣船舶燃油违法行为,加强港口码头储罐VOCs污染治理,全面排查船舶、港作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情况。

(五)开展重点行业深度治理:8月份起,对年度治气重点工程进行专项督查。9月底前,制定工业炉窑综合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具体工作计划,推进工业炉窑结构升级和污染减排。10月底前,全面完成钢铁企业全流程、全过程超低排放改造,逾期未完成改造的,一律停产整治。

(六)开展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聚焦结构调整、工业炉窑综合治理、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散乱污”整治、重污染天气应对、能力建设等重点工作。今年10月至明年3月,开展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完成省下达的秋冬季PM2.5降幅和重污染天数目标。

南京

为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南京近日出台2019年下半年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措施。根据《攻坚措施》,南京将采取更加刚性有力的40条攻坚举措,推动空气质量持续好转,确保完成大气污染防治年度目标任务。

执行特别排放限值。8月1日起,石化、化工、有色、炼焦化学工业等行业企业,全面执行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和VOCs特别排放限值,不达标的一律停产整治。

加快实施VOCs治理。10月底前,完成68家省下达的VOCs治理项目、44家列入省“263”计划的VOCs治理项目、7个码头装船系统VOCs治理工程、10个有机物储罐高效密封改造和10套废气回收装卸臂密封装置升级改造项目。11月底前,完成20座液体散货码头油气回收治理工作。逾期未完成的,实施停产整治。

重点监管化工VOCs排放。加强对化工行业烯烃、芳香烃、醛类生产工段的监管力度,督促金陵石化公司、扬子石化公司、南化公司、扬子巴斯夫公司、江北新区化工企业按国家规定频次,自行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工作。每月对企业进行一次抽查,不合格的责令整改,存在违法行为的,予以处罚。

涉VOCs排放工程实行错峰作业。8月至9月,对大中型装修、外立面改造、道路画线作业、道路沥青铺设等工程作业中,涉及喷涂、油漆等有VOCs排放的工序实施错峰施工,8点至18点之间不得作业。每周开展专项检查不少于3次,对违规施工的责任单位,由行业主管部门纳入信用考核。

开展夏季VOCs专项执法检查。开展为期100天的大气专项执法检查,对全市8类行业2977家企业和单位,包括化工、钢铁、机械、汽车制造、汽车维修、家具制造、餐饮、包装印刷等行业企业、加油站、工地扬尘、重点道路扬尘和非道路移动机械,开展大气污染源执法检查和整治提升,强化对VOCs、PM2.5等特征污染物的监管。

淮安

为打赢蓝天保卫战,加大环境执法监管力度,切实强化夏季臭氧污染管控,改善空气质量,8月5日-9月25日,淮安市将开展为期两个月的VOCs专项执法检查行动。

本次专项行动聚焦重点行业和重点时段,突出“季节性”执法特点,集中在夏季臭氧易发期,持续对VOCs排放量大的重点行业和排放集中的工业园区开展强化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加强帮扶,切实压低本地源排放水平,遏制臭氧污染。

同时,淮安市将重点检查VOCs处理设施运行、厂区无组织排放及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源头替代情况。包括排放VOCs的生产装置数量及配套治理设施是否与环评一致,是否采用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投料过程、输送、存储和生产过程等环节中VOCs的密闭收集情况;检查污染治理设施日常运行所涉及天然气、活性炭、吸收液等物料消耗情况,自行监测情况、在线监测设备运行情况,生产记录台帐、治理设施运行台帐、废弃活性炭转移和处置台帐等,是否存在以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行为;核查该单位是否应纳入应急管控清单,是否应填报全省VOCs总量核算管理系统。

而对于工业园区和产业集群VOCs综合治理情况,淮安市将检查应取缔关闭的涉VOCs排放的“散乱污”和“低小散”企业是否做到“两断三清”;检查园区LDAR信息管理平台、集中喷涂、溶剂集中回收、活性炭集中再生等运行管理情况;园区环境空气质量VOCs监测工作开展情况,石化、化工类工业园区监测预警监控体系建设运行情况。并配合现场检查开展监督性监测,对照国家、地方标准,检查废气有组织排放达标排放情况。通过监测厂区内无组织排放浓度等,监控企业综合控制效果。具备条件的,对工业园区和产业集群开展走航监测、网格化监测以及溯源分析等工作。

此外,对检查中发现的环境违法问题,严格落实“四个一律”。对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结合化工行业综合整治,对低端落后、VOCs排放高、治理无望的企业,一律关停取缔。对不能稳定达标排放、不满足措施性控制要求的企业,综合运用按日连续计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等手段,依法依规严格处罚,并每月向社会公开。

扬州

为有效遏制夏季臭氧污染对大气环境质量的不利影响,根据江苏省生态环境厅部署要求和扬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的实际需要,8月上旬以来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全面发动,合力聚焦臭氧重要前体物: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统一开展为期近两个月的专项执法检查行动。截至目前,全市环境执法部门共出动375人次,突击检查VOCs排放重点行业企业145厂次,责令整改各类环境问题36个,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7起,拟处罚金额44万余元,专项执法取得初步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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