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涂料企业要小心了,甲醛已被列入《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

涂界记者1月13日获悉,环保部、工信部、卫计委于2017年12月27日联合发布了《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第一批)》(以下简称《名录》)。涂界记者注意到,编号为“PC009”CAS号为“50-00-0”甲醛被列入《名录》。甲醛是涂料行业重点排放的污染物,被列入《名录》意味着环保部对甲醛排放的控制将更加严格。

涂界记者注意到,编号为“PC007”CAS号为“7440-43-9(镉)的镉及镉化合物,编号为“PC008”CAS号为“7439-97-6(汞)的汞及汞化合物,编号为“PC014”的铅化合物等均在列。而铅、镉、汞等重金属在存在于涂料中。

 

环保部方面表示,对列入《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第一批)》的化学品,应当针对其产生环境与健康风险的主要环节,依据相关政策法规,结合经济技术可行性,采取风险管控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化学品的生产、使用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重大影响。

 

同时,环保部还实施了优先控制化学品风险管控政策和措施:一是将列入《名录》的化学品纳入排污许可制度管理。根据相关法规,国务院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应当公布有毒有害大气和水污染物《名录》,《名录》中所列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名录》中所列有毒有害水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应当对排污口和周边环境进行监测,公开有毒有害水污染物信息,采取有效措施防范环境风险。直接或者间接向水体排放工业废水、污水的企事业单位,都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

 

二是对列入《名录》的化学品实行限制措施:修订国家有关强制性标准,限制在某些产品中的使用;同时还要鼓励开展相关化学品替代工作,将其纳入《国家鼓励的有毒有害原料(产品)替代品目录》。

 

三是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及信息公开制度。要求使用有毒、有害原料进行生产或者在生产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并应当采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布企业相关信息,包括使用有毒有害原料的名称、数量、用途,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名称、浓度和数量等

 

众所周知,涂料是甲醛的重灾区。每年各地质监部门在抽查涂料产品时,都会发现一批不合格的产品,不合格的涂料问题主要集中在游离甲醛、对比率、耐洗刷性、可溶性重金属等,而游离甲醛不合格问题则较为集中。

 

甲醛含量不合格则会直接危害人体健康。因为游离甲醛具有强烈的刺激性气味,甲醛超标可能会对人体的呼吸道和中枢神经有刺激和麻醉作用,容易造成对人身的伤害和对环境的污染,比如长期接触甲醛更可能会引起头痛、头晕、乏力、感觉障碍、免疫力降低等症状。

 

甲醛是原浆毒物质,能与蛋白质结合、高浓度吸入时出现呼吸道严重的刺激和水肿、眼刺激、头痛。高浓度甲醛还是一种基因毒性物质。实验动物在实验室高浓度吸入的情况下,可引起鼻咽肿瘤。因此,GB18582-2008国家强制性标准《室内装饰装修用材料 内墙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对内墙涂料中的游离甲醛含量加以严格限制。

 

内外墙涂料中的甲醛主要作为防霉剂来自于原材料。业内人士表示,造成涂料产品游离甲醛超标的主要原因是企业对原材料未严格把关,以及工艺落后。而在市场上销售的所谓“零甲醛”的涂料,大多是在玩概念。

 

据检测人员解释,涂料中甲醛含量不大于5mg/kg时可称为“零甲醛”,但“零甲醛”涂料也依然可能含有甲醛,不过甲醛含量很低。因为甲醛的挥发是一个缓慢的释放过程,挥发的速度随温度升高而加快。因此,冬季使用涂料,甲醛更容易“藏”起来。

 

室内空气中的甲醛污染主要来源于装修、家具中所使用的人造板材、涂料、胶粘剂等家装材料,如果涂料产品不合格,环保性能很差的话,其释放的游离甲醛就越多危害也就越大。

 

涂界观察员李明月表示,甲醛被列入《名录》,意味着环保部门对甲醛排放的控制将更加严格,政府对涂料行业的监管也将更加严格。对此,涂料企业必须采取积极措施加以应对:一是在生产时,必须实施清洁生产,对排放的甲醛等有毒有害物质进行严格处理;二是必须加快技术创新升级,开发高品质、高环保性能涂料产品,同时加快油转水步伐,大力对水性涂料、粉末涂料等环保涂料产品的进行开发及应用。(涂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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