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7月1日起开具发票需要纳税人识别号的通知

7月1日起,开具发票时需要企业提供纳税人识别号了。

请各企业将纳税人识别号提供给分会或财务,以保证能够顺利成功开具发票。

可将纳税人识别号发送至huangjq91@126.com,或在交费后联系协会办公室021-64696975

 

上海市化学建材行业协会

2017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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